一、西北工业大学(代码10699)招生单位说明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报考前,应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了解相关报考要求。
2.2027年学校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和拟接收推免人数为我校根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拟定,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及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要求,规范采集本人图像,据实上传核验材料。部分须补充材料的,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积极配合补充材料完成报名。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凡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请在报考前查询硕士招生目录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报考资格、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强军计划、单独考试、同等学力(不含本科结业生)考生必须在我校考点报名、考试,若在其他报名点报名,一概无效。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本科结业生)、单独考试考生网报前需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报考条件,并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EMS邮寄)寄送至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9-88493042)。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关于招生目录中标注“宁波基地”的招生专业方向: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在宁波研究院人才培养基地开展。
9.第二学士学位在读考生,以及在读研究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消原培养单位的学籍,否则无法注册研究生学籍。
二、西北工业大学(代码6112)考点说明
(一)考点情况
西北工业大学考点(6112)分两个校区考试,即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请考生务必提前了解考场所在校区位置,避免走错考区。
友谊校区:本校友谊校区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
长安校区:本校长安校区应届毕业生、其他社会考生。
两校区接纳考生信息暂定如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最新通知。
(二)考点接收考生范围
1.西北工业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省的所有往届考生。
3.报考西北工业大学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接收少量未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不接收有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的考生,不接收四单元绘图或设计类的考生),考试地点在我校长安校区。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距市中心40公里。
(三)考点审核时间
考生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核验材料后,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查看审核结果。
报考点审核、考生上传补充材料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
报考点出具全部考生的首次审核结论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2:00
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2:00
报考点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7:00
(四)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核验材料及标准
1. 往届毕业生
①“户籍在陕”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
②“户籍不在陕”但“在陕工作”考生:须上传最近3个月的社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
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
①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7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须上传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成绩证明等材料。

②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国(境)外毕业生:须上传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④在读研究生:须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校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须上传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制式证明)。


3.身份证件系统比对不通过的考生
对于报考时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者报考时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均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照片(国徽面和人像面),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且应在有效期内。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须上传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的介绍信、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西北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批表》(西北工业大学研招网下载)。需经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确定考试资格。
5.在陕就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须上传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在读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
按照报考点审核意见补充材料。
(五)审核结果反馈
1.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根据提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再次审核。未按时补充材料的考生,报考点不予审核通过。
2.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符合要求等,报考点不予审核通过,其报名信息无效。如发现有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采取补救措施,以免耽误正常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报名信息。
2.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以同等学力身份(不含本科结业生)报考者,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毕业时间应为2025年9月1日之前)。同时,考生必须详细了解并符合其报考院校同等学力报考的相关要求,不符合院校要求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点为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10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逾期不予补申请。
5.学校通过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之一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以免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
6.考生参加考试须持有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截至2026年12月21日。身份证遗失或即将到期的考生,请尽快补办或换领新证。
四、诚信考试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nwpu.edu.cn
电子邮箱:yzb@nwpu.edu.cn
联系电话:029-88493042、029-8849404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