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西北工业大学-JK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西北工业大学和JK院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共同招收联合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培生”),通过科教结合、分段培养方式协同育人。
2025年联合培养重点围绕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领域开展,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宽阔视野、创新能力与社会责任感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推动博士生创新培养体系建设。
二、学习方式、学制
本次联合培养项目招生限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类型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三、招生规模
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0人,按照校内导师招生学院和专业对应录取。
西北工业大学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名称 | 西北工业大学导师姓名 | 招生人数 |
航空学院 | 080100力学 | 郗恒东 | 10人 |
李 栋 |
韩忠华 |
叶正寅 |
陈树生 |
刘 沙 |
张伟伟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高正红 |
宋文萍 |
屈 峰 |
航天学院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安效民 | 4人 |
龚春林 |
魏祥庚 |
谢 丹 |
动力与能源学院 |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楚武利 | 3人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李建平 |
肖隐利 |
计算机学院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尚学群 | 3人 |
王 震 |
张艳宁 |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5.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各招生单位的实施细则。
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五、报名流程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考生须于2025年5月12日-5月 16日12:00期间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选择“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三”报名批次,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样例见附件),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样例见附件),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①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③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招生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六、综合考核安排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单位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八、培养环节
(一)西北工业大学与JK院根据联合培养需求,确定联合培养导师组。
(二)联合培养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主要依托西北工业大学完成;第二阶段为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面向JK院科研领域与需求,依托JK院和西北工业大学共同完成。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西北工业大学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位。
九、联系方式
西北工业大学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8493042,88494042
JK院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5475543(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