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西北工业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

2025年06月12日 19: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四)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基础,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五)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校同等学力博士教育主要采取专项班模式,接收少量个人报名。申请前请联系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确认报名资格。

二、接收学院、学科

学院接收学科
航空学院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天学院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海学院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材料学院080502材料学
机电学院080200机械工程
力学与交通运载工程学院080100力学
动力与能源学院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子信息学院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自动化学院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080800电气工程
计算机学院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与统计学院070100数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化学与化工学院070300化学
管理学院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软件学院083500软件工程
生命学院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微电子学院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民航学院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医学研究院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三、注册程序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否则申请注册无效)

(一)网上注册

1.注册时间

202561312:00 - 61812:00

2.注册网址

https://yzb.nwpu.edu.cn/

进入同等学力报名系统,申请人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注册申请

(二)材料审核

1.审核时间

20256199:00 - 62412:00

2.提交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信息确认表》系统报名后生成,须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上传

2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进行认证);学历证书;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简历包含学习和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

6)接收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将以上1-6)项材料电子扫描版上传系统。

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如学院对申请材料另有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综合评价

各接收学院成立综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及评价,如有需要,接收注册学院可进一步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形式),具体方式和时间等由各接收学院通知。

(四)确定拟注册名单

接收学院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进入拟注册名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签署协议书。

(五)缴纳培养费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注册人员均须按照协和相关通知要求完成新生报到及培养费网上缴纳手续网址、时间另行通知)。完成新生报到及缴费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注册。

四、课程学习

注册生效后,申请人根据学院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开展相关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起,一般应在6年内(入学当年91日算起)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

五、学位授予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一)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其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四)满足申请学科所在学位分会的学术成果要求。

(五)未按时通过考试或提交学位论文的申请人,学校

不再保留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格。

六、其他

(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但不涉及学历,不颁发毕业证书。

(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三)培养费用咨询各接收学院,申请人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学业,已缴纳学费不予退回。

(四)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五)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493042

电子信箱:yzb@nwpu.edu.cn

官方微信:NWPU_YZB

各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电话

接收申请材料邮箱

航空学院

88495820

yanyue@nwpu.edu.cn

航天学院

88492693

htjx@nwpu.edu.cn

航海学院

88430062

702178188@qq.com

材料学院

88494306

liangyan04@nwpu.edu.cn

机电学院

88492470

liubinbin@nwpu.edu.cn

力学与交通运载工程学院

88431008

zhaominran@nwpu.edu.cn

动力与能源学院

88431117

kmj@nwpu.edu.cn

电子信息学院

88431208

madan@nwpu.edu.cn

自动化学院

88431391

zidonghua311@nwpu.edu.cn

计算机学院

88431522

majz@nwp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88431694

caolifan@nwp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88430776

wycao@nwpu.edu.cn

化学与化工学院

88431654

yanlv@nwpu.edu.cn

管理学院

88431782

chenfeiran@nwpu.edu.cn

软件学院

88431583

rjzb@nwpu.edu.cn

生命学院

88430235

yxy_1111@nwp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88431925

sally@nwpu.edu.cn

微电子学院

88430774

Zaqq@nwpu.edu.cn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88495027

scsed@nwpu.edu.cn

民航学院

13776172926

panmin@nwpu.edu.cn

医学研究院

88430168

yxyjy@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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