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11]10号)《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2018]15号)以及学校下发的《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报考联合培养、全日制非定向和“智能无人系统、未来飞行器、船舶与海洋工程和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专项班的工程博士考生复试工作由各报考学院完成,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其他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现将学校统一复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在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分组复试,具体分组名单和复试地点见附件。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采取专家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复试内容:参照《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见附件)执行。
3.复试流程
1) 英文自述:用英文简述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研究基础以及博士攻读计划等,不超过3分钟。
2) 专家提问:复试专家对考生的工程实践能力、专业能力、与学校合作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
复试总时长不少于10分钟。
三、录取
根据复试成绩及导师招生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半小时到复试地点签到,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因报考工程博士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3.考生所报材料必须详实,如有造假,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493042,邮箱:yzb@nwpu.edu.cn。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